第5章(1 / 2)

吾爹非土著 一枚铜钱 2961 字 22小时前

沈花两家为邻,还是沈老爷费了一番苦心的,都说孟母三迁,沈老爷也是如此。

沈家先辈以考取功名为己任,可惜没出一个有天分的,哪怕是从商了,也十分敬重礼遇读书人,明州商会在沈老爷的提议下,每年还资助各大书院,就为了沾点书香气。后来听说明州的书香世家花家择新居,他便一直让人瞧着,花家刚同人买下宅子,他就立刻把旁边的地买下了。

可这会却听说儿子去跟人家千金说那种混账话,花家主母还上门来了,听得他火冒三丈,提了鞭子就要过去揍他。

谁想气冲冲到了门口,却见自己的老母亲坐在那,挑着丹凤眼冷冷瞧来,似早就料到他会出现在这。两腿不由一软,默默将鞭子藏在背后,毕恭毕敬道,“娘。”

沈老太太哼声,“背后藏的是什么?”

沈老爷手指一扬,把鞭子丢到一侧,旁边下人聪明,急忙捡走。他讪笑道,“没什么。”

“那你来来宝的房间里做什么?”

“半日未见,颇为挂念。”

站在柱子后面的沈来宝打了个冷噤,这沈老爷真是张嘴就来,不愧是能言善辩的生意人。

“娘您怎么会在这?”

沈老夫人又哼一声,说道,“听说我的孙子会夸人了,还颇有条理,我就过来了。”

一心要揍沈来宝的沈老爷并没有什么心思听他的傻儿子说什么了,只是顺嘴问道,“来宝他夸谁了,怎么夸了?”

“他夸隔壁花家千金善良体贴,日后为人友,为人妻,为人母,定是无可挑剔的。”

沈老爷一顿,本想说他儿子像个登徒浪子,才多大的人,就妻啊母亲的,可转念一想,这话的确说得顺溜,连先是妻再做娘的顺序都理顺了,心里一时没了脾气,还觉得儿子好像开窍了。

难道荷花池里的不是水鬼,而是水仙?

可惜啊,水仙又怎么样,儿子也只是一时开窍,他要是真的能聪明起来,自己就此生无憾了。

第7章 酱鸭脖子

沈老夫人见儿子不吭声,又道,“不过话说回来,既然来宝喜欢,我看小花铃也模样可人,就娶过来呗。”

饶是这是自己的老母亲,沈老爷还是下意识地讥讽一笑,“哪里有这么容易,那是祖上出过翰林,如今还有子弟在朝为官的花家。花家老爷就三个孩子,两儿一女,花铃是他们的掌上明珠,多少名门望族的人家要和她定个娃娃亲,花家老爷都不点头。”

沈老太太出身富贾之家,嫁了富商,从小到大就没有钱办不了的事,在她历经五十年人生的脑子里,也认准了一件事——有钱能使鬼推磨,有钱能请如来佛。她一听就不高兴了,“给钱啊,能娶个聪明媳妇,给他沈家一半的地,一半的铺子,我也乐意,只要来宝喜欢就好!”

一开口就送走了半壁江山,沈老爷的心揪得要上天了,他生怕母亲说着说着来了兴致,真逼他拿半数家产去求娶,万一花家答应了怎么办?

万一他日后还有儿子怎么办?

沈老爷含糊应着声,神游四方。老太太嘀嘀咕咕念了半天,快把自己念困了,才道,“欸!不是快清明了吗,我记得花家每年都要外出踏青的,这一次,我们也去。”

“……那种文人雅士做的事,儿子就……”沈老爷忽然意识到要是把话说完,又要被抓住说上一天,慌忙咽下,先逃过这一劫再说吧,“好好,听娘的,儿子这就去安排,还有十天,不急不急。”

沈老太太满意了,挥挥手让他快去办,心里已经美美的想着孙媳妇的事,还想到了曾孙,曾孙媳妇……

在里头站着的沈来宝也听完了,站得腿累,抖了抖腿心想,难怪隔壁花家和沈家的画风不一样,原来是出过翰林的。

这转眼已经到了晌午,用午饭时,沈老太太就坐在沈来宝一旁,怜他受罚,不断给他夹菜。

沈老夫人一如平常人家的老太太,重男轻女很是严重。平日最疼这个孙子——可想不疼也不行,横竖就这么一个,比疼孙女强。她一直给沈来宝夹菜夹菜,菜在他碗里的菜堆上半天高,撑得他差点没真傻。

沈来宝看看那站在后头的一溜姨娘,再看看一桌的小丫头,都闷声吃饭,没一个抬眼瞧的。真不知道这样长大的小姑娘会不会有童年阴影,孩童还是活泼些好,比如……比如花铃。

想到花铃,沈来宝不由觉得花老爹教书育人比较前卫,将花铃教得那样好。不似沈家,行一步,则困一步。他如果穿成个妹子,估计会被这束缚困得窒息而死。但是同样的,他又看看那七个小丫头,他七个“妹妹”,总觉得,既成兄长,若要久待,他还是不希望见她们过成这样。

吃完午饭,沈老太太要唤孙子来吃果点,得到消息的沈来宝摸了摸自己的胃,果断跑去外头玩了。

这南风巷因地处闹市之外,十分僻静,又因有花家沈家,便让人觉得这里是个风水宝地,原本不过沈花两家,如今已经都盖起了宅子,多是富贾所住。

自古人们就觉得多子多福,富商养得起,自然更乐意多生多养,每家每户基本都是五个孩子以上,这就导致巷子里的孩子特别多,也就特别热闹。

正是用过午饭的时辰,家家户户的孩子出来走动玩闹。这会看见巷子中段有个锦衣少年慢悠悠往这边走,纷纷互相使眼色。

一辆马车伴着清脆的铜铃声从巷口驶入,飘荡在整条巷子中,引得众孩童看去。那是花家千金的马车,特有的摇铃声敲开热闹的巷子,晃悠前行。

马车行到沈来宝一旁,忽然停下来了。他顿步抬头,那车窗帘子被一只藕色小手撩起,一张俏脸露了出来,展颜一笑,就见了缺的两颗牙,“来宝哥哥,你去哪里玩呀?”

沈来宝来到这还没好好看过这里的景致,又怕被沈老夫人撑死,可这都不是能拿来说的理由,“去玩。”

“那你等等。”花铃说着缩回脑袋,一会又从车门出来,探身给他递了个东西,“你一出门就要去大半天,可嬷嬷说了冷了就不好吃了,所以在这给你吧。”

沈来宝接过那油纸包,打开一瞧,是根酱鸭脖子。脖子被酱得入味,开封便有香气飘来,但他刚吃饱了饭,这会闻着实在是腻味。他还是抬头笑道,“谢了。”

花铃轻轻眨眼,好一会才反应过来,他竟然会跟她说谢谢了,而不是立刻抱着肉吃,“来宝哥哥你快吃吧,我得回家了。”

沈来宝点头,等她进马车里走了,才继续挪步,想着等不腻味了再找个人家蒸热吃了。谁想还没走两步,手中的油纸包就被人猛地打落在地,酱脖子在地上滚了两圈,沾得满是沙土。他顿了顿,耳边已经有讥讽笑声。

“傻子,快捡起来吃了,你不是最爱吃肉吗?”

“沈家的小傻子又要吃沙子了,快来瞧呀。”

沈来宝心头咚咚作响,像有一面大鼓在他的心里猛敲,看来这不是第一次了,以前的沈来宝就是这么被人欺负的吧?

他顿时怒火冲天,欺负个傻子算什么本事,这些根本不是熊孩子,分明就是一头熊!他猛地抬头,冷冷盯看那些等着看好戏、不过和“自己”差不多大的孩童,抡了宽大碍事的袖子就上前要抓他们去见家长。

可他忘了自己现在只是个小不点,心中孔武有力,奈何手无缚鸡之力,一手抓住对方衣襟要拖走,结果却被对方一拳揍来,揍在他的鼻梁上,顿时眼冒金星。

他吃痛退后,才想起自己现在该走的路线是智取而非强攻,可惜已经来不及了,众孩童见他反抗,一如往常扑了过来揍他。

孩童打人力气不大,但体能极差的沈来宝还是被揍得七荤八素,差点没晕过去,三十六计一直在脑子里转悠回荡,最后终于定了个计策——擒贼先擒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