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(1 / 2)

欲擒不故纵 青色地瓜 1289 字 15小时前

子芽街——

那里是a市的繁华地带,可惜她住在繁华地带暗处的小巷子里,和繁华半点攀不上关系。那里有一排平房,在逼仄的暗巷里像一个个垂暮将去的老人。

林默推门进屋,换了衣服坐在床上发呆,她有点饿了,面包还没有买,这一顿正好可以省下来,她觉得累,靠在墙上有些黯然。

突然门外传来开门声,她猛地睁开眼,跳下床跑出去,林陌宁对她笑了笑,林默帮意扳着脸,“你还知道回来!”

“嗯。”

林陌宁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她,低声说:“又没吃饭吧,给你带了东西,以后别这么委屈自己。”

“嗯。”

林默闻到牛肉的香味,拎着东西站在那里不说话。

她是孤儿,和林陌宁从小一起长大,是他一手带大的,虽然他只比她大四岁,她曾经唯一的愿望,是和他永远在一起,平平淡淡一生,哪怕永远贫穷。

可是这是林默一个人的愿望,不是林陌宁的,所以他们分开了,分开的时候林默没有哭没有闹,她不能去怪林陌宁,因为林默一生亏欠他!

“站着干什么,快去吃。”

林陌宁抬手在她头上抓了一把,林默低应一声,拎着东西回自己房间,刚要进门房门突然被敲响,林陌宁脸上堆着笑,抢先去开门。

“不是让你在车里等我吗?这里又脏又乱的。”

林陌宁将女孩迎进屋,女孩叫陆筝,是他的女友,富家千金,林陌宁说他唯一的本钱是他的脸,现在终于发挥了作用,勾了个富家女。

陆筝捏着小皮包,挑剔地打量四周,其实挑剔都是高抬了,这地方连挑剔的档次都算不上。四十坪的地方,被隔成两个房间,连客厅都没有,地面还是水泥的,即便再清洗也洗不去的污浊色调。

林默扫了陆筝一眼准备回房,陆筝眼尖,一下看到她手里的东西,掀起一边嘴角嘲讽道:“我说你买那么多吃的做什么,原来是回家救济乞丐的。”

“筝筝。”

林陌宁无奈,搂着陆筝回自己房间,两人房间是隔出来的,隔音效果极差,林默清晰的听到林陌宁哄陆筝的每一句话,这些话,从前只对林默一人。

林默看着袋子里的吃的,仰着头靠在墙边,幽幽吐出一口气,林默从来不自轻自贱,贫穷不是罪,可是这世上很多人却都把它定了罪,肆意轻视嘲讽。

陆筝瞧不上这污浊的地方,这里的空气对她来讲都是带了细菌的,她没有多呆很快就离开,屋里安静下来,林陌宁过来敲门。

林默打开门,沉默着坐回床上,林陌宁在她身边坐下,袋子里的东西一样没动,他撕开一袋开心果塞到她手里。

“怎么不吃?你不是爱这个么。”

从前在孤儿院的时候,偶尔会有人过来做义工,有时候会带零食过来,他还记得十岁的时候她分到两颗,收了一颗给他,他尝过,很香。

后来他每次去超市的时候,都会在开心果的架子上前徘徊很久,他们太穷了,这东西对他们来说太奢侈,他只在她生日的时候才会买一包。

林默捏了两颗,放了一颗到他掌心。